擺地攤是一種低門檻的自主創業方式,大量的自由貿易市場也提供了擺地攤的機會。在日益城市化的今天,許多人為了生計,選擇在街頭巷尾或者市場上擺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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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地攤使商鋪的租金壓力得到緩解,減輕了市民的生活負擔,同時也促進了城市的商業活力和經濟發展。盡管如此,隨著城市建設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城管與攤販一直存在矛盾和摩擦。那為何國家政策允許,城管卻不允許擺地攤呢?下面我們跟著文章慢慢了解。
地攤是一種非常古老的市場形式,憑借它簡單而有效的方式,可以讓更多人獲得商業機會。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地攤經濟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為大量人提供了就業機會和生活來源。
對于一些城市居民,擺地攤也是他們謀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他們在城市街頭巷尾、市中心的廣場等地擺攤售賣各種商品,從而維持著生計。對于消費者來說,購物環境開放、豐富,產品類型也十分多樣化,滿足了他們對于商品的需求以及對于購物娛樂的追求。
不僅如此,擺地攤也是一種有利于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方式。通過擺攤貿易,可以降低物流成本、供應鏈成本,拉近消費者與廠商之間的距離,并促進了城市執法、市政管理的便捷性。
事實上,一些發達城市已經開始推行擺地攤的政策,以加速城市商業的發展。法國、意大利、荷蘭等國家不能夠將自己的攤位隨意擺放,但是他們允許在經過相關的審批認證后,對街道上的一定區域進行擺攤銷售。荷蘭的“菜園市場”就是在城市中位于各種街道上的組合、多功能的特色市場,允許擺檔攤。
然而,盡管在國外一些地區已經很成功地實行了擺地攤,但在我們國家,卻常常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地攤攤位的不合理分布,容易造成街頭巷尾、市中心等地的交通擁堵、臟亂差。這時候,政府可以制定出一些相關規定和措施,例如規范地攤擺放的時間、位置,以及地攤攤主的管理要求。這既可以保證市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又可以帶動城市經濟的發展。
當然,國家允許擺地攤,同時也需要保證市場的公平競爭和順暢營銷。這需要政府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對擺攤經營者的培訓和監管,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確保市場訂單的順利執行。
在一定的規范之下,國家允許部分人群在合適的時候、合適的地點、以合理的方式進行擺攤,這樣不僅有利于促進社會和經濟的平穩發展,還可為消費者提供更方便的商品購物渠道,提高市場運作效率。
城市里隨處可見的小攤販們,他們營生的基礎是擺地攤。據統計,目前我國有1000萬左右的攤販在城市中擺開了生意。可是在城市管理中,擺攤這件事成為了一個爭議點,國家允許擺地攤,但是城管卻不讓,這一現象存在的原因有哪些?
首先,城管的工作職責是維護城市的管理秩序,確保城市環境整潔,公共秩序良好,這意味著不允許在公共區域亂擺亂賣。有時攤販們為了拓寬銷售面積,不少人時間久了就將攤位向道路延伸。這不僅會占用道路,還會影響行人和車輛的通行,給城市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這也讓城管的工作變得更加困難。
其次,因為對城市中小商販擺攤的管理不夠科學,城管部門對小攤販的水平經常會有所不公。這些攤販有的是居民聚集地附近的掃地、買菜、美容、修鍋鋪等等,有些攤販是失業人員、殘障人員、涉農人員等等,擺攤是他們的謀生手段,攤位成為了他們謀生的唯一途徑。
而對于已不被城市居民認可的坑蒙拐騙的街頭商販和在小區門口拿著廣告攔截居民的商販,手法和行為讓管理者們感到棘手,不合法的現象是斷絕不了的。
最后,因為城管執法存在不嚴格的問題,一些攤販往往覺得容易逃脫城管的管制,就會不擇手段、大行其道,出現了一些違法亂擺、占道、短時間占用路人無法及時躲避等現象,讓城市管理變得更加困難,挑戰著城管部門的管理能力。
國家允許擺地攤,也給了攤販們一個謀生的途徑,也減輕了城市社會的資金壓力。但是城管部門也需要對擺地攤的管理更加細致、科學合理,做到允許擺攤,但是不能肆意亂擺、占道,處理好和人民群眾的關系,減少管理所帶來的不利影響,讓城市管理不斷地發展和進步。
總的來說,在城市發展和管理的過程中,對擺地攤者要保持包容的態度,理論上是應該讓擺攤存在的,但也要給城管管理作出一定的努力。不能因為擺地攤的存在而影響城市的管理秩序和市容環境,不能因為城市管理的要求而限制居民發展經濟和改變自身命運的權利。
城市的管理和發展應該是全方位、多層次、多領域、多層次的,要讓各項工作互相補充和促進,實現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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