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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網6月18日訊 (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鄭專專)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促進2023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
根據《措施》,我省以就業補貼的形式支持企業吸納就業,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畢業年度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并在同一單位連續繳費滿3個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3個月的崗位補貼。已享受新增就業崗位補貼的畢業生,按就高不重復原則補差發放。
我省將擴大政策性崗位規模,落實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確保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人數超過上一年度。同時,實施城鄉社區就業計劃,原則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全部面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數量超過上一年度。發揮高新區、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的引領作用,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
《措施》明確,在9月底前,全省各設區市每周至少舉辦1次專業性招聘活動、每月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招聘活動,各縣(市、區)要定期組織小型專場招聘活動,各高校要在6月份至少舉辦1次校級綜合招聘活動,各二級院(系)至少舉辦1次小型化、專業化招聘活動。就業服務方面,對畢業時暫未落實就業,繼續在學校所在地求職或參加技能培訓的畢業生,鼓勵所在高校提供免費住宿至8月底。各地應創造條件,為有意愿來閩就業和省內跨市縣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短期免費住宿或發放住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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