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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藥監局等五部門日前發布《天津市醫藥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指出我市醫藥儲備實行品種控制、總量平衡的動態儲備,各儲備品種實際庫存量不得低于儲備計劃的70%,以確保有效發揮醫藥儲備在公眾用藥可及、防范重大突發風險、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管理辦法》指出,我市醫藥儲備主要儲備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活動區域性保障以及供應短缺的醫藥產品,包括治療藥品、疫苗、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醫療物資,由符合條件的醫藥企業或衛生事業單位承擔儲備任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建立市醫藥儲備管理工作機制,同時將建立天津市醫藥儲備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們對醫藥儲備規模計劃、供應鏈安全以及應急保障風險研判適時提出建議并進行技術指導。
《管理辦法》對主管部門以及儲備單位的職責進行明確,比如,要求儲備單位需建立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建立健全醫藥儲備規章制度和工作臺賬,嚴格執行醫藥儲備調用任務,確保應急調撥及時高效。
我市醫藥儲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市衛生健康委根據公共衛生應急以及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等方面需要提出醫藥儲備品種目錄建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市醫藥儲備專家咨詢委員會論證評估后,經市醫藥儲備管理工作機制研究確定儲備計劃并實施。儲備產品從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采購,實現品種控制、總量平衡的動態儲備。在保證品種、質量、數量的前提下,由儲備單位根據有效期自行輪換,各儲備品種的實際庫存量不得低于儲備計劃的70%。(津云新聞編輯鄧坤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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