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端午佳節,近日,記者調查發現,“燕窩粽”“人參粽”“鮑魚粽”等“天價”粽子又改頭換面,現身市場,餡料名貴、包裝奢華。為躲避監管,奢華粽子多由商超銷售轉向預約訂制,由實物禮品變為虛擬禮券,并打價格“擦邊球”搞組合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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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電商平臺銷售的禮盒定制粽折后價8349元/盒,客服表示:“來晚了,已經售罄?!保〒?月21日光明網)
這款號稱“粽界天花板”的粽子禮盒,里面一共有8個粽子,單個粽子售價超過千元,可以說是“天價中的天價”,而其在電商平臺月銷量2000多,讓人感受到了“世界的參差”,恐怕很多人都會忍不住好奇:這么貴的粽子,還被賣出了“稀缺限量,一粽難求”的優越感,究竟是誰在買,買回去干什么?
其實,賣的人已經說得挺明白,“買的人不吃,吃的人不買,十有八九都是用來送禮的”。很多銷售人員也說得挺巧妙,“現在買粽子禮盒的一般都是為了送客戶”,真的都是企業買來送客戶的嗎?這背后真的沒有什么“四風”問題,公款消費,沒有什么利益輸送,人情往來?
說白了,單純用來佳節品嘗,饋贈親友的粽子,根本不用折騰這些過度包裝,天價原料的幺蛾子,也完全沒必要賣出令人咋舌的高價。商家賣這樣的粽子,就是為了讓人拿來送人情,攀關系的,這樣的粽子早就脫離了節慶食品的屬性,而是完全成了送往迎來的禮品。
所謂“禮下于人,必有所求”,天價粽子橫行佳節市場,無疑是消解端午佳節的文化內涵,讓傳統節日洋溢著功利的銅臭之味,鼓吹“人情粽”“辦事粽”,為各類貪腐行為大開方便之門,不符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社會風尚,助長畸形粗鄙的消費觀念,可以說是害處多多。
遏制天價粽子,凈化節日市場,這事應該說了很多年,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市場監管總局曾發布《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對于月餅,粽子的包裝層數、包裝空隙、包裝成本都給出了具體要求,并且明確規定:“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格的其他產品混裝”。但從市場現狀看來,有些商家根本沒把國家標準當回事,8000多元的天價粽子賣得風生水起,各種超出規格的豪華禮盒大行其道,粽子混搭各種昂貴商品賣高價也非常常見,可以說,“瘦身令”基本上懸了空。
有標準不能落地,有規定卻沒有執行,說明監管機制不夠嚴格,處罰措施沒有到位,所以商家們才有恃無恐。根據相關規定,過度包裝的粽子、月餅,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可沒收生產商、銷售商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限期召回、銷毀,并按照貨值處以10%-20%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責任都能從嚴追究,恐怕就沒有這么多生產者、經營者愿意鋌而走險了吧。
而且,從記者探訪情況來看,大打“擦邊球”的天價、奢華粽子,多是在電商平臺或高檔酒店等相對隱蔽的銷售,而線下的大型商超就“規矩”很多,可見,售賣者心里也是清楚,這種買賣是違規的,得“低調”。所以,監管也要更加精準到位,對于一些新花樣、新套路要重點關注,嚴厲打擊,不能姑息縱容。
明明有規定,違規行為依然大行其道,不但會助長腐敗不良風氣,還有損法律法規的公信力。只有同時盯緊了“賣的人”和“買的人”,兩端發力,加大監管力度,不留任何死角,才能狠剎歪風,真正將“天價粽子”管下來。
(原題為《8349元一盒的粽子已被搶完,別讓粽子“瘦身令”懸了空》 作者 屈旌 來源 極目新聞)
統籌:陳若松 編輯:任思凝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