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號潛水器資料圖 (下同)
正觀新聞報道 “當富有的冒險家們進行探險活動,誰應該為救援行動買單?”
(資料圖片)
6月18日,一艘承載五人的泰坦號深海潛水器下潛至水下3800多米處以考察泰坦尼克號沉船殘骸,但開始下潛后約1小時45分鐘失聯。該潛水器確信已發生內爆,船上人員已全部罹難。
救援人員和公眾首先關注的是救援,然后是哀悼,最后才是救援成本,這次事件重新將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一個難題上:救援開支應該由政府承擔還是個人承擔呢?
五位富豪背景驚人
據已曝光的信息來看,本次乘坐泰坦號的成員有:美國海底勘探公司“海洋之門”首席執行官拉什、巴基斯坦裔英國富商沙扎達·達伍德和他19歲的兒子蘇勒曼·達伍德、58歲的英國探險家哈丁和77歲的法國泰坦尼克號專家納若萊,均背景驚人。
波士頓大學酒店管理學院院長、旅游業研究員阿倫·烏普內賈說:“ 如果(這些人)足夠富有,有能力……社會為什么要為救援工作花錢呢?”
這個問題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因為非常富有者在尋找獨特的冒險時,會花大把的錢去攀登山峰、深海潛行、太空翱翔。
本次泰坦號深海潛行,該公司向每位參與此次航行的乘客收取25萬美元的費用,而海岸警衛隊執行搜救任務的費用可能會達到數百萬美元。
富豪參與探險活動的歷史爭議
英國億萬富翁理查德·布蘭森
政府資助的救援行動的爭議,最早可追溯到英國億萬富翁理查德·布蘭森(Richard Branson)于1980年代中期和1990年代早期乘坐熱氣球穿越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活動。
對救援人員有限的資源的需求在1998年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當時,百萬富翁冒險家史蒂夫·福塞特試圖乘坐熱氣球環繞地球,但最終墜入了距離澳大利亞500英里的海洋。澳大利亞皇家空軍派出一架大力神C-130運輸機尋找他。一架法國軍用飛機向福塞特空投了一艘救生筏,隨后他被一艘路過的游艇救起。
批評人士認為福塞特應該為此買單,但被福塞特拒絕。
9年后,福塞特的飛機再次于內華達州上空消失,該州國民警衛隊展開了長達數月的搜索,但沒有找到這位百萬富翁。
該州表示,這項任務花費了納稅人68萬美元,其中20萬美元由私人募捐支付。但是,當州長為其余部分尋求賠償時,福塞特的遺孀猶豫了,指出她已經為自己的私人尋找花費了100萬美元。
冒險精神并非富人獨有
冒險活動
冒險者們通常認為,如果出了問題,打電話就能得到幫助。
美國一些地方有相關的法律,如果司機無視水下的明顯障礙物,他們將被迫支付應急費用。但也有搜救人員擔心,發現問題,需要盡快回應,如果等到救援者呼救,則為時已晚。
這樣做的代價是,有些人可能會把這種援助視為理所當然。20世紀80年代,一名律師在徒步走出大峽谷的途中要求直升機救援,原因是他第二天有一個重要會議,被救援人員拒絕。
英國國防部長伊恩·麥克拉克蘭稱:“我們有國際法律義務,我們顯然有道義上的義務去救援,無論是在森林大火中、颶風中還是在海上。”
但也不是所有國家都對此認同。澳大利亞政府要求限制游艇比賽路線,以此限制水手們“留在不太需要救援的區域”。
(來源:正觀新聞)
統籌:崔迎 金宸曄 版權聲明本稿件為獨家原創,版權為鄭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正觀新聞)所有,轉載或者引用請注明來源及作者,如有違反,依法保留追究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