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介紹,為提升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我市對黃浦江及其他內河通航水域的內河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實行免費接收,免費接收服務包括固定接收點和流動接收船兩種方式。截至目前,我市已設置11個船舶污染物公共固定接收點(含1個待運行),均實行24小時服務;已開行17條船舶污染物流動接收線路,需提前24小時預約,服務時間為每天8時至16時。固定接收點具體分布與流動接收船巡航河道詳見↓
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設施分布圖
(資料圖片)
服務對象
在黃浦江及我市其他內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業(yè)的內河船舶。
接收內容
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服務方式
我市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服務包括固定接收點和流動接收船兩種方式。
(一)固定接收點
我市已設置11個船舶污染物公共固定接收點(含1個待運行)。其中,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水域2個,分別為:閔行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qū)(黃浦江南竹港下游500米)、楊浦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qū)(黃浦江浦東側東塘路上游800米,待運行)。其他內河通航水域9個,分別位于浦東、嘉定、寶山、青浦、松江、金山、閔行、崇明等8個區(qū)的內河骨干航道(詳見下表)。
我市11個公共固定接收點均實行24小時服務,船舶可直接前往送交污染物。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固定接收點的服務電話:021-57480996;其他內河通航水域9個固定接收點的服務電話:021-68391373。
固定接收點↑
(二)流動接收船
我市已開行17條船舶污染物流動接收線路(詳見下表),通過流動接收船對污染物進行巡航式接收,并由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務調度中心統(tǒng)一調度。
船舶可根據(jù)自身需要向調度中心(電話:021-68391373)咨詢相關線路的流動接收船實時信息,就近送交污染物。其中,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線路15、16、17)實行預約服務,船舶送交污染物需提前24小時預約(預約電話:021-68788930)。流動接收船的服務時間為每天8時至16時。
流動接收船↑
監(jiān)督管理
(一)內河船舶送交污染物(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除外),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登錄“船E行”(船舶污染物監(jiān)管與服務信息系統(tǒng))掃碼填報污染物種類、數(shù)量等相關信息。完成送交后,“船E行”系統(tǒng)生成的接收證明是船舶污染物的有效接收單證,可供相關執(zhí)法和管理機構核查。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的船舶送交污染物,應當按照海事管理機構的要求,通過“免費接收報告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并在完成送交后向接收方索取接收單證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二)內河船舶應當每5天或者每航次至少送交1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有合理理由的除外。內河船舶送交生活垃圾(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除外)應當按濕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類收集、存放并送交。船舶應當在法定文書中如實記錄污染物接收情況,并將污染物接收單證(含“船E行”等信息系統(tǒng)的接收證明)與相關記錄簿一并保存?zhèn)洳椤`法違規(guī)排放污染物的船舶,主管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將依照《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嚴處。
(三)在本港碼頭靠泊和作業(yè)的內河船舶,應當向靠港的港口經營人主動出示船舶污染物接收單證;無法出示接收單證的,應當向港口經營人作出說明。內河船舶拒不出示接收單證或者作出說明的,港口經營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報告主管部門和海事管理機構,并可以暫停該船舶的裝卸作業(yè)。
(四)船舶送交污染物如有相關投訴建議,除可通過上海市民熱線反映外,還可以撥打管理部門監(jiān)督電話。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務監(jiān)督電話:021-54968239(市綠化市容局);船舶污染防治監(jiān)督舉報電話:黃浦江閔行發(fā)電廠下游021-66072813(上海海事局),其他內河通航水域021-63236685(市交通委)。
生活垃圾接收↑
油污水接收↑
船舶生活垃圾分類要求
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對照表
資料: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上海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