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的六月,正是高考完畢的準大學生,憧憬未來美好大學生活的日子。然而就在6月22日,河南卻發生了一起大學生從樓頂墜亡的事件。
并且這里頭藏有諸多蹊蹺,學校不等死者父母見最后一面,搶先把遺體拉到殯儀館火化;死者的親哥被學校保安給打的骨裂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這里頭究竟有怎么樣的是非曲折?
墜亡學生劉某豪,洛陽理工學院讀土木工程專業,大二。
6月22日下午1點20 ,他給母親發了類似遺書的消息。他說,“他們”把自己的隱私發到了新生群里,他要走了,希望他的親哥哥來照顧好自己的母親,并讓母親不要因為他的離開而傷心,因為不值得。
隨后他母親給他打微信電話過去,一連打了好幾個,但一直沒接聽。隨后他的哥哥和母親開車從鄭州趕赴洛陽,卻得到了孩子已經死亡的消息。
趕赴的路途耗費1個小時。這漫長的路上他們還接到了該校老師的電話,讓他們直接去賓館談,被家屬拒絕,說就要在學校談,生要見人,死要見尸。
同時老師還告訴他們,就算去學校也見不到最后一面了,遺體已經被拉到殯儀館火化了。
死者家屬沒有聽他們的,堅持要去學校談,卻被校園保安阻攔,不讓他們進去。死者的親哥情緒激動,與保安發生了沖突,腳部被校保安毆打至骨裂。想必應該是用了器械——甩棍一類的東西打的,而死者母親則被氣到休克,送進醫院。
學校方面的說法是,劉某豪是一個成績優秀的好學生,性格開朗。之前也不曾有抑郁輕生跡象。
根據學校監控顯示,劉某豪在22號中午跟同學一起吃了飯,飯后獨自外出了一個多小時,回來之后直奔教學樓,在下午1點50分,也就是他給媽媽發完遺言的半個小時后,從樓上跳下身亡。
這讓網友所猜測的“不堪校園暴力自殺”論,不攻自破。
這件事疑點重重。 首先,是什么樣的隱私被暴露,會讓一個人選擇自殺呢?
第二,學校又為什么不等學生家長見最后一面,草草的就要拉去火化呢?莫非學生遺體上有什么明顯證據,對學校不利?
學校說,是法醫確認了死亡,他們才拉去火化。但問題是,學校有權利去火化別人遺體?根據我國法律,火化遺體必須要死者直系親屬到場簽字,并且還須提交經批準的醫療機構、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
所以學校這么做,是違法的。家屬可以起訴他們。
另外,劉某豪的隱私信息被曝到了哪個新生群?現在女性被暴露隱私都不會輕易自殺,是什么隱私竟然能讓一個男生,會去自殺?
這件事疑點重重,期待官方早日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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