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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趙**”留言:本人原有天津市2輛小客車(均屬于本人指標),今年約3月份,因個人原因將其中一輛車輛轉賣至老家親戚,已完成交易手續,我想請問一下我原有的車輛指標去哪了?保留的話我該辦什么手續?去哪辦理?指標暫不買車能保留多久?
市交通運輸委回復: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需要更新小客車的,應當自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更新指標申領資格。單位需要更新小客車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小客車的,只有一輛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車須通過競價方式取得更新指標。(津云新聞記者張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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