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管城區張家門4號院業主陳先生向正觀新聞“鄭在辦”媒體助政服務平臺反映,自己所在小區的電費一直由物業抄表代收,但2022年9月該小區物業自行更換新電表后,業主仍舊照常用電的情況下,電費由每月150元左右上漲至每月440元,陳先生咨詢物業無果,無奈求助平臺,希望事情能夠得到解決。3月17日14時,記者前往現場進行調查。
居民自購電表測驗:36小時差別2度電
陳先生說:“我們之前用電就有問題,物業代收電費是0.6元/度,其實交給電力公司的就是0.53元/度,至于為啥每度多出這7分錢誰也不知道,也找物業咨詢過,但是沒有得到回復。”
(資料圖)
小區的電表
同樓棟的業主李先生告訴記者:“我們的用電量高并不是瞎說的。你看我自己買了一塊電表裝在家里,記錄了36小時內電表度數的變化,自己家裝的電表目前讀數為7.32度(36小時前讀數為0.64度),而小區物業裝的電表顯示為1356.74度(36小時前讀數為1348.02度),也就是說同樣的36小時,自己家裝的電表用了6.68度電,而小區的電表則是8.72度。我們也知道自己買的電表可能存在不準確的情況,但是36小時就差了2度多電,差別還是有點大!”
業主家裝的電表
據了解,該小區共計613戶,因原物業不能很好履行物業職責,小區業主共同決定更換物業,并于2021年1月20日引進河南宣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入駐該小區,負責小區的環境衛生和公共設備維護,收取物業管理費,原物業(河南樂萬家物業)僅負責代收電費。
“老物業換電表時并未告知業主,只是后來交電費明顯比之前要高幾百塊錢。”陳先生說。
物業代收電費,不屬于國家電網直供電
18日10時,針對業主的問題,記者致電國家電網95598,客服人員稱:“因該小區為物業代收電費,不屬于國家電網直供電,所以無法派出工作人員對電表的準確度進行校核,只能聯系物業部門自行解決。
物業:盡快與業主一起進行電表校核
得到國家電網的反饋后,記者聯系了河南樂萬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該小區的負責人侯先生稱:“更換電表是因為該小區原有電表為2004年開始使用,截至2022年9月已使用18年,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對超期的電表進行更換。在2022年9月裝完電表后,物業于10月9日在小區進行公示,內容就是業主對物業裝的電表準確度有疑問,可以聯系物業人員一起,到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檢測科進行備案,之后到鄭州市技術監督管理局,由專業人員對電表進行校核,但未接到業主致電。如果業主對電表存在疑問,現在我們就可以預約時間去進行檢測。”
隨后,記者將該信息反饋給陳先生,陳先生表示將動員業主與物業管理人員一起對電表進行校核。針對張家門4號院用電問題,記者也將及時關注。
統籌:張瀟 編輯:鄭文君 版權聲明本稿件為獨家原創,版權為鄭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正觀新聞)所有,轉載或者引用請注明來源及作者,如有違反,依法保留追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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