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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房外立面墻磚不停掉落,業主提心吊膽;而露出的“內里”更讓人肝顫兒:泡沫板、木板、水泥編織袋、煙盒……為此,北京朝陽區時代國際嘉園小區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最終贏了官司,拿到了704.6萬元賠償款。據報道,該小區已交付17年,能讓開發商回過頭賠錢,從業主到網友都感嘆“想不到”“不容易”。
樓房質量,關系住戶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從新聞來看,該小區樓房并非簡單的外立面脫落,“石材與龍骨間沒連接件”“部分位置粘結砂漿內存在建筑垃圾”等指向的其實是施工質量缺陷。對此,相關方面早已明確,在設計年限內,從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到監理,各單位負責人都要對住宅工程質量負終身責任。該案終審判決書也清晰道明了判開發商賠錢的緣由——開發商有責任對存在施工質量缺陷的外墻維修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很長時間以來,一些建筑商習慣了蓋完房子“拍拍屁股走人”,這一案例無疑是給其敲響了警鐘,“終身負責不是空話”,房屋質量問題沒有質保期限,拿“交房已久”抗辯行不通。
從案件審理過程不難看出,權責明確,問題解決起來就相對順暢。但就現實而言,在房屋質量方面,權責說不清道不明才是常態。畢竟一眼即明的“豆腐渣工程”或如上述案例那樣“有明顯施工質量缺陷”的情況并不多,大多數時候都是漏水漏雨、外立面脫落等“普通問題”。而諸如建筑外立面誰來維護?萬一外墻瓷磚脫落,造成了人身或財產損失,誰來負責?是業主、物業還是施工單位?并沒有明確答案。尤其眼下,我國許多“80后”“90后”樓房已有“未老先衰”征兆,盡快明晰權責,把責任落實到人,問題解決起來才能有的放矢。
這一案件中,業委會發揮的作用也不容忽視。回頭來看,業主維護自身權利之所以比較困難,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沒人牽頭。僅靠業主“零敲碎打”,效果甚微。如今,有了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共同主張權利,力量自然大了不少。再放眼望去,從破解停車難、管理電梯廣告,到增設無障礙設施、翻修老化管網,業委會牽線搭橋、協調各方,儼然已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載體。社區里的大事小情,頂層有法規制,基層有人操持,業委會、業主與居委會、社區以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相向而行,形成治理合力,業主權利才能有更堅實的保障。
社區是城市治理的最基本單元。認真解剖典型案例,于個性中發現共性,在民意里尋找高招,大城之治便有了更多源頭活水。
(原題為《賠償704萬!業委會罕見告贏開發商的啟示》 作者 晁星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統籌:王航 編輯:陳若松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