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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校外培訓治理,規范校外培訓行為,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會同科技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聯合印發了《自治區校外教育培訓非學科類項目清單》,目錄清單的項目可直接認定為非學科類培訓項目。
該目錄清單總共分為三大類,包括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其中,科技類包括信息技術類、科學普及類、科技實踐類、腦力思維類;文化藝術類包括音樂、舞蹈、美術、戲曲戲劇、曲藝;體育類包括游泳、射箭、田徑、羽毛球、棒球(壘球)、籃球(含三人籃球)、拳擊等70項,體育類項目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體育運動項目及時進行動態調整,涉及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按照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有關規定執行。
自治區要求各地參照項目清單,嚴格審核把關,加強日常監管,對跨類別開設課程的機構,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結合當地實際,及時研究調整,明確主要監管部門及配合監管部門,避免出現監管盲點。如國家發布相關項目清單,按國家有關明確內容執行。(沈祖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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