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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夏至未至,本市已連日高溫。本市多家大型商業中心的親子游樂場所和居民社區附近的游泳池迎來了大批納涼娛樂的消費者。記者調查市場了解到,這些受歡迎的夏季娛樂消費項目也存在一些令家長擔心的細節,特別是各方對于一些安全問題的責任認定有分歧。業內人士透露了一些糾紛賠償“扯皮”內情,呼吁家長們認清相關項目潛在風險點,理性選擇消費。
記者近日從本市繁華商圈的多家大型購物中心了解到,室內各種親子游樂場、兒童淘氣堡被很多家長當成帶孩子消暑的重點項目。而在這些項目大受歡迎的同時,也有一些安全細節和糾紛令家長們擔心。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帶著孩子到一處兒童淘氣堡玩,當時現場的小朋友很多,混亂中不知哪位小朋友撞倒了她的孩子,導致孩子臉上出現了小擦傷。她找商家投訴時,對方卻辯解說:孩子倒地屬于撞人小朋友家長的責任。氣憤不已的李女士認為,商家負責維護現場安全秩序,理應負責賠付,盡管孩子受傷較輕,但是商家這種推卸責任的行為,讓她今后帶孩子去類似場所都多了份擔心。此外,一些報名參加親子游泳班的家長們也有類似的擔心。盡管游泳池是炎炎夏日里熱門的親子娛樂場所,但是家長或孩子在泳池一旦出現意外,賠償問題卻是被眾多商家避而不談。
據商業人士私下透露:有商家臨時在賣場設立的某些兒童游樂設施,因為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根本沒有購買公眾責任險。一旦出現安全事故糾紛,商家的應對就是消極拖延,甚至表示“等法院判決”。而有些商家會購買公眾責任險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過保險公司理賠審核相當嚴格,一旦認定商家有明顯過錯,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少,而讓商家承擔更多賠償責任。為避免這種情況,一些商家會竭力脫責。
本市保險專業人士分析指出,國內曾有相關的案例判決顯示:泳池的經營者和管理人在設施設備、救生人員的配置、管理上具有過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與消費者達成的賠償協議對保險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保險公司可以主張對保險責任范圍及賠償數額重新予以核定。同時,還有案例顯示,小孩子在游樂場受傷,若是因游樂設備質量不合格或者游樂設施操作不當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一定會賠付。此外,針對一些商家建議家長為孩子購買意外險等做法,業內也提示理性對待:因為一些保險公司把游泳項目歸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屬于意外險合同中免責條款內容,保險公司會在出險時拒賠。
法律業內人士特別提醒家長注意的是,很多判決都提到家長有監護責任,必須加強對子女的看護,將發生意外傷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家長對于帶孩子體驗一些游樂運動項目要有風險意識。同時多方呼吁監管部門嚴格監督游樂場經營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堅決防范遏制游樂場所安全事故的發生。(津云新聞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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