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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關于河北衡水桃城中學讓學生家長捐款以維持學校正常運營的信息引發網友關注。有網絡聊天截圖顯示,在桃城中學近日召開的家長會上,老師要求每個孩子拿出2萬元,進行慈善捐款。截圖中有人稱,老師并沒有說自愿捐款,但是捐款的人會獲得相關的證書。3月16日,衡水市桃城區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要求學校全額退還個別家長捐款”,其他情況正在調查當中。
每名學生捐款2萬元,如此高的金額實在有些離譜。捐款的人會獲得相應證書,捐款后要第一時間私信“銀行回單”截圖,這更容易給人一種強行逼捐的感覺。桃城中學表示網上的情況并不屬實,但究竟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恐怕需要做出更詳細的解釋。如此含混不清地一語帶過,顯然絲毫讓人看不到校方直面問題、回應輿論質疑的誠意,尤其是考慮到該校曾有過多次巧立名目、違規收費的前科。
做好教育投入與條件保障,是學校應盡的責任,也是地方政府該有的投入。學校的辦學經費不該由家長出,這是一條不能逾越的底線。哪怕衡水桃城中學是一家民辦學校,同樣應該遵守這一底線。
《教育法》明確規定,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辦學經費由舉辦者負責籌措,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支持。顯而易見,讓家長掏錢維持學校正常運營,桃城中學越界了!
盡管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資助學,但不向家長公開倡議捐贈理應成為學校籌集資金時的基本準則。說到底,家校的地位并不對等,哪怕學校再口口聲聲說是“自愿捐贈”,學生家長恐怕都不太敢“自愿不捐贈”。也正因此,學校的倡議捐贈很容易異化成變相脅迫。更何況,就網友曝光的桃城中學而言,學校不僅召開了家長會,老師也在班級群里下發了捐贈通知,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些響應捐贈的家長究竟有幾分自愿可言,值得好好思量一番。
事實上,學校公開倡議讓家長捐贈,不僅輿論場上不支持,教育主管部門的反對態度也很堅決。2022年,福建泉州一小學“建議”學生家長捐款改善學生教育環境,泉州市惠安縣教育局責令學校整改,明確不得面向家長發起捐贈活動。主管部門斬釘截鐵說“不”,正是為了讓學校守住責任邊界,讓家校關系回歸清爽,確保教育公平。
對于桃城中學要求家長捐款的不當做法,桃城區教育局責令學校全額退還只是第一步,后續該如何通過懲處讓該校長長記性,改一改亂收費的老毛病,更需要主管部門更進一步。與此同時,該學校是不是出現辦學困境,又是否需要教育主管部門予以支持,同樣需要全面評估,畢竟這涉及到全體在校學生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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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王攀 編輯:韓靜 版權聲明本稿件為獨家原創,版權為鄭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正觀新聞)所有,轉載或者引用請注明來源及作者,如有違反,依法保留追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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