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孫卓、符建濤被拐案一審由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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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檢方在庭前出具的量刑建議書顯示:被告吳某龍涉嫌拐騙兒童罪,拐騙兩個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被告吳某光涉嫌窩藏、包庇罪,系累犯,建議對其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對此受害人孫卓的父親孫海洋和被拐孩子家長群體均多次公開發聲稱“難以接受。”孫海洋向媒體表示,如果按照這個量刑建議判決,他將提起上訴。
孫海洋還提出了民事索賠580萬元。他解釋說,這580萬是律師根據他14年付出的差旅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方方面面綜合計算的數額。他還稱人販子拐騙2名孩子若只判5年太輕,拐騙與拐賣對尋子家庭的傷害是一樣嚴重的。他建議拐走孩子多久,就應該判多久。
2007年,4歲的孫卓在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鋪門口被拐走,孫海洋走上艱辛尋子路。7年后,孫海洋的尋親故事被改編成電影《親愛的》上映。2021年,在警方的幫助下,孫海洋找回了兒子孫卓。警方查明,吳某龍是當年實施拐騙兒童的犯罪嫌疑人,并將其抓獲。
庭審結束,將擇期宣判
據深圳南山法院,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龍犯拐騙兒童罪、吳某光犯包庇罪一案。被害人的父母對被告人吳某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依法進行了一并審判。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龍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后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并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后,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或親屬收養。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作假證包庇吳某龍,稱符某某是吳某龍的孩子。公訴機關提請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吳某龍的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吳某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訴訟參與人進行了質證并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孫海洋代理律師:嫌疑人未在法庭上表達歉意
據長江云,4月7日14:30,備受關注的人販子“吳某龍案”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被告人吳某龍因拐騙孫卓、符建濤兩人涉嫌拐騙兒童罪。5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后,孫海洋和代理律師在法院外接受媒體的采訪。
孫海洋代理律師姚克楓向長江云新聞記者介紹,今天的庭審法官沒有當庭宣判結果,不排除二審的可能。據律師透露,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未對到庭參審的受害家庭表達任何歉意。
長江云新聞記者看到,孫海洋走出法庭后,被尋子家長們圍在中間,神情略顯疲憊。對于案件的情況他沒有回答,只是說一句“希望所有走失的孩子都能回家”,然后和杜小華等尋子家長抱頭痛哭。
(綜合@深圳南山法院、長江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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