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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發布了《醫療美容消費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專門提示消費者應增強對醫療美容服務風險的了解和認知,并規定了消費冷靜期,賦予消費者在冷靜期內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額退款的權利。
醫療美容服務行業一直以來都是消費糾紛較多的領域。該行業經常遭用戶投訴的主要原因有:醫美效果沒達到預期、機構亂收費、價格過高、使用假貨、以及操作不規范等等。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維權艱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此前整個醫療美容服務行業缺乏規范化的合同文本,無以規范消費者和醫療美容機構之間的服務關系。因此,上述文件的出臺,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有了合同依據,也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要素保障。
除規范合同之外,“醫美冷靜期”也為消費權益保護打下了更加堅實的基礎。設置消費冷靜期,正如“七天無理由退貨”一樣,意在給予消費者一定的“后悔權”,保護相對處于弱勢的消費者,實現合同實質化平等,同時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其使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已成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種重要方式。醫美行業設立消費冷靜期,規定消費者與商家簽訂了服務協議之后,在未開展實質性的醫美服務之前,消費者都可以在冷靜期內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額退款。尤其是,相比其他消費領域,醫美消費涉及人身權益,事故風險較高,再加上目前該行業從業者資質水平和監管規范都正處于相對粗放的發展態勢,更需要消費者保持足夠的消費理性,在反復比較中慎重作出選擇。
規范醫美行業是一項系統工程。完善服務合同范本,設置消費冷靜期,有利于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促進醫療美容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原題為《“醫美冷靜期”讓“沖動消費”等一等》作者 葉小紅 來源 人民法院報)
統籌:王航 編輯:楊晗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