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巴厘島中國游客遇害案牽動人心。令人遺憾的是,近兩天來,圍繞案情的話題討論明顯跑偏:有網友稱,找出了該情侶社交平臺賬號,并發布女方照片稱為程某;依據賬號動態IP地址信息及收藏帖等,有人在評論區留言或轉發這些信息進行配文,推測當事人的職業情況、經濟條件、相處狀態、近期經歷等;更有甚者,對憑空想象出的生活細節冷嘲熱諷,大加調侃。
如果賬號確為當事人所有,擅自將其中照片進行傳播,已經涉嫌侵權。有網友說,他們已經是公眾人物,這些信息也應該隨之得到公布;還有人問,死者有什么隱私要保護?在法律面前,這兩種說法都站不住腳。《民法典》 第994條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保護死者的個人信息有充足的法律條款支撐。而條款的背后,除了考慮維護死者權益的正當性,也旨在維護死者親屬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權益。更何況,在這起聳人聽聞的案件中,兩名死者顯然是在非自愿的情況下成了公眾人物。
根據賬號內容發揮想象力,拼湊各種版本的人生際遇,還對著“兇案劇本”品評玩味,更是失去了最基本的同情心和同理心。逝者親屬看到網上以逝去親人為原型編造的荒誕情節,無異于在傷口上撒鹽;目睹輿情波浪任意擺布而無計可施,豈不更加悲慟傷心?在這個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對曝光行為的克制意識尤其應該成為人人具備的網絡素養。在發布一張照片、一條消息、一段推測前,該先想一想即將到來的流量狂歡是否會給無辜者帶去巨大的麻煩,甚至是無盡的痛楚。
罔顧死者隱私,捕風捉影,飛短流長,甚至取笑調侃,這是網絡上頻頻上演的典型場面。對于兩名慘死異國他鄉的中國人,即便不表示哀悼,也該回歸到關注案情調查進展上來,而不是深挖隱私信息,肆意滿足個別窺探欲。任何時候,受害者隱私都不該成為八卦談資,命案更不應該成為攫取流量的跳板。
(原題為《受害者隱私不該成八卦談資》 作者 辛音 來源 北京晚報客戶端)
統籌:王攀 編輯:陳若松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