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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日前,天津經開區審議通過首批行政執法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的柔性執法“三張清單”,并同步審議通過《經開區關于進一步落實包容審慎監管推行柔性執法“三張清單”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經開區關于進一步落實包容審慎監管推行柔性執法“三張清單”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辦法》系列配套文件,這是經開區首次發布關于行政處罰的清單。
據了解,經開區柔性執法“三張清單”共計108項,涵蓋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城市管理以及教育、體育、文化、民政8大領域,基本覆蓋企業生產經營以及社會民生相關內容,并對不同情形的違法事項進行了明確區分。清單中明確:不予處罰清單涉及包括市場監管、城市管理在內的7個領域,共計58項;減輕處罰清單涉及文化、城市管理等6個領域,共計26項;從輕處罰清單涉及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6個領域,共計24項。
清單的實施對經開區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具有重要意義。清單的制定是要解決執法人員在具體案件中面臨“怎樣的情形才構成違法行為輕微”的困惑以及行政管理部門擔憂“不予處罰”會被標簽為“行政不作為”的問題,通過形成明確的標準,全面規范經開區行政執法和處罰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提升執法效率。
同時,經開區將通過清單的實施進一步服務區內企業,促進企業良性合規發展。經開區在對企業滿產達產的走訪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急于快速發展,但因為人員短缺等情況,導致專業性不足、細節缺失,沒有認真對照個別規范和標準。經開區在執法過程中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的特點,堅持過罰相當和綜合裁量的原則,幫助企業走出暫時的困境,真正做到量體裁衣、雪中送炭,寓監管于服務、以服務促監督。
據悉,作為包容審慎監管、“放管結合”的創新性探索,經開區柔性執法“三張清單”的制定體現出必要性、集成性、引領性、可操作性和持續性等一系列突出特點。清單由經開區營商環境辦公室與經開區司法局共同牽頭統籌推動,內容涉及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教衛體等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各個執法領域,可以互相借鑒,協同執行。該清單在天津市范圍內率先制定,也是經開區歷史上首次制定關于行政執法的清單。在天津市出臺各項政策的基礎上,經開區此次率先研究推出了25項新的包容審慎監管事項,將對其他區域落實規范自由裁量權要求,制定相應清單提供借鑒作用。(津云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