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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浙江省政府網站“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消息,近日,多位網民留言不建議藝人徐崢作為嘉賓參加“青春環游記”節目。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回復稱,徐崢未被定性為劣跡藝人,邀請徐崢作為節目嘉賓已獲主管單位批準,同時浙江衛視將密切跟蹤了解藝人情況。(4月13日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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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沒有聽過“徐崢是劣跡藝人”的說法,雖然圍繞他的爭議挺多。報道稱,網友反映的情況集中在“徐崢涉及張庭夫婦傳銷事件”“徐崢涉及多起版權糾紛”“徐崢桃色新聞不斷”等方面,投訴他并要求電視臺抵制他的網民還不止一位??梢哉f,不論事實真相如何,不少人都不希望他作為嘉賓參加“青春環游記”節目。
網友反映的這些問題,一些目前并無定論,有定論的,報道中相關機構回復說徐崢并未涉及張庭夫婦傳銷案。至于版權糾紛,哪怕真實存在,也是民事糾紛,的確不能說是“劣跡”,“桃色新聞不斷”的說法,圈內也一直有傳言,也有相關圖文傳播,但真實情況如何?誰也不清楚。
國家有關部門曾對“劣跡藝人”有著明確的定性,在2014年9月29日,廣電總局正式下發“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為被明確點名。2021年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正式發布《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提出,劣跡行為除了吸毒、淫穢色情、酒駕醉駕等明確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外,還包括違背倫理道德、違反公序良俗等,并對這些劣跡藝人進行一定年限的從業抵制。按照后面一個說法,“劣跡藝人”的定義就寬泛多了。但不論如何,如果某位藝人被定性為“劣跡藝人”,要求行業抵制,一般會有相關權威報道。
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的回復并無不妥,在徐崢沒有被定性為“劣跡藝人”的時候,單方面對徐崢進行抵制,既沒有依據,也是對當事人的不公。但我們也得強調,不管哪個機構請人做節目,哪怕他們不是“劣跡藝人”,在請誰和不請誰方面也是有主動權的。請了風評不好的藝人,哪怕他或她不是劣跡藝人,也可能會遭遇觀眾的抵制。
有網友就稱,清清白白的藝人也多得是,為什么非要請這樣會引起爭議的藝人呢?難道沒有了這位嘉賓,某個節目還真的演不成了?
這也從側面說明,作為藝人,時刻有千萬雙眼睛盯著,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羽毛。不管是有關機構還是藝人自己,也不要將“不是劣跡藝人”當作是底線。拍廣告、做代言還是參加什么活動,一定要站直坐穩,遵紀守法,不要損害他人的利益。
口碑好了,形象好了,自然也就不會引起紛爭,參加什么節目,觀眾只會樂觀其成,怎會喝倒彩?
(原題為《徐崢未被定性為劣跡藝人,“不是劣跡藝人”真不是從業的底線》作者 吳雙建 來源 極目新聞)
統籌:王航 編輯:韓靜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