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拔弩張:中國紅牛商標權屬之爭仍未最終落槌(網絡圖片)
?4月23日,“中國紅牛被禁止生產銷售”上了多個網絡平臺熱搜,原因是泰國天絲醫(yī)藥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決書。據媒體報道中的判決書顯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國天絲針對中國紅牛旗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三家企業(yè)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yè)名稱,同時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3000萬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對此,中國紅牛的回應稱:吉林高院是一審,是未生效判決,不具有既判力和執(zhí)行力,本次關于中國紅牛停止銷售一事是網絡水軍大規(guī)模造謠引流、抹黑中國紅牛。
反擊與反制,近7年的紅牛商標之爭
持續(xù)了近7年的紅牛商標權之爭自“37億索賠被駁回”后,又因新判決吸引了公眾目光。
值得注意的是,該報道提到,吉林高院經審查,查明最高院于2020年12月21日做出終審判決,明確了天絲公司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經過商標局備案的多份《商標許可合同》表明天絲公司對合資公司的商標許可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在商標許可使用期限屆滿后,未經商標授權人天絲公司的許可,紅牛維他命公司無權繼續(xù)使用涉案紅牛系列商標。
對此,華彬集團表示,關于近日媒體報道泰國天絲收到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吉民初34號判決書,和此前浙江高院、天河法院的一審判決等多起判決是泰國天絲2016年開始多年濫訴的結果,相關判決并未將《50年協(xié)議書》納入審理范圍,也并非生效判決,不具有既判力或者執(zhí)行力。相關當事人將依法上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事實上,近7年來,華彬與天絲紅牛之爭愈演愈烈,不斷重復著新的法院判決出現、再被推翻的過程。在此期間,中國紅牛也在嘗試“翻案”。
2022年12月29日,中國紅牛發(fā)布關于50年《協(xié)議書》法院判決有效的聲明。其中顯示,公司收到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其中認定了中國紅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經營紅牛飲料50年的合法性。“只有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未經書面同意或許可之前,泰國天絲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它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
中國紅牛表示,根據該判決,自2019年起泰國天絲陸續(xù)上市的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進口、國產)、紅牛維生素牛磺酸飲料以及紅牛維生素能量飲料等,皆為非法生產或售賣的侵權產品。中國紅牛正告泰國天絲及代理商、經銷商:即日起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對繼續(xù)生產、銷售者,中國紅牛將依法追究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針對上述情況,泰國天絲反駁稱,紅牛系列商標使用許可早在2016年10月就到期,中國紅牛的聲明系故意斷章取義,并表示已啟動上訴程序,將堅決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利益。
2017年7月,泰國天絲將中國紅牛在中國國內最大的罐體供應商奧瑞金告上法庭。同年8月,泰國天絲再次以“生產、銷售涉嫌侵害其商標專用權產品”為由,對中國紅牛的幾家相關公司提起訴訟。
但中國紅牛方面對此并不認可,其一直對外強調雙方的協(xié)商授權期限為50年。此后,雙方之間爆發(fā)了超過20起訴訟案件。隨著二者的訴訟問題愈演愈烈,戰(zhàn)火引至中國紅牛的生產商和渠道商。2021年10月,中國紅牛發(fā)布聲明稱,有經銷商反饋稱收到泰國天絲或其侵權產品(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中國代理商的律師函,并要求經銷商下架我司“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
對此,中國紅牛認為,泰國天絲仍采取慣用伎倆,歪曲事實、斷章取義、移花接木,其行為本質系以違約為肇始、以“維權”為名的侵權行為。泰國天絲還多次通過自媒體惡意傳播涉及中國紅牛案件信息,發(fā)布對中國紅牛進行污蔑、抹黑的陳詞濫調,混淆視聽,誤導廣大公眾。
2021年12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顯示,紅牛維他命飲料(江蘇)有限公司(華彬江蘇工廠)、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杭州紅牛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華彬紅牛”,并判決前述三方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yè)名稱并限期變更企業(yè)名稱,同時前述三方連帶賠償原告泰國天絲經濟損失1億元。
2022年5月,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稱,廣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華彬廣東工廠)、珠海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廣州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華彬紅牛”,停止使用含有“紅牛”字樣的企業(yè)名稱并限期變更企業(yè)名稱,前述三方連帶賠償泰國天絲經濟損失2.19億元。
同時,泰國天絲還先后起訴華彬集團經銷商沈陽海榮鑫、南昌龍泉及旺中旺百貨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構成商標侵權,并在司法層面獲勝。
鑒于商標歸屬終審落定,泰國天絲通過各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銷售華彬集團旗下紅牛產品的經銷商進行行政查處和告誡。
泰國天絲方面介紹說,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近30個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開展行政查處工作,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告誡書等近4000多份。
“三頭”紅牛的前生今世
在中國,提起嚴彬,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但是如果說紅牛飲料,肯定家喻戶曉,他就是生產紅牛的華彬集團董事長。
“汽車要加油,我要喝紅牛”“渴了累了,更要喝紅牛”這些耳熟能詳的廣告詞是否你還記得?這些都是華彬集團的“紅牛”的廣告詞。而現在劍拔弩張的“紅牛”之爭則是華彬的“中國紅牛”、天絲的“泰國紅牛”與奧地利紅牛之爭。
嚴彬創(chuàng)辦”中國紅牛”
那么,中國紅牛、泰國天絲紅牛、奧地利紅牛它們之間是什么關系,有著什么樣的歷史淵源呢?
許書標創(chuàng)立“泰國紅牛”
許書標是泰國紅牛飲料創(chuàng)始人,被稱為泰國“飲料大王”。
1923年,許書標生于中國海南文昌,2歲由親人帶赴泰國和父親團聚。從平民窟長大的許書標20歲時從事推銷員的工作,向一家一戶推銷藥品。1956年,許書標創(chuàng)立了T.C.Pharmaceutical Limited Partnership,從歐洲進口藥品材料和產品。此后,許書標在曼谷建立了一家醫(yī)藥工廠,名為泰國天絲醫(yī)藥保健有限公司(T.C.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Co.,Ltd.)。
1978年,許書標的工廠研制出一款內含水、糖、咖啡因、纖維醇和維生素B等成分的“滋補性飲料”,取名“Krating Daeng”(泰語的意思是“紅牛”),目標銷售群體是倒班工人和卡車司機等藍領,幫助他們在通宵熬夜工作時保持清醒。“Krating Daeng”1981年在泰國推出后大受歡迎,產品供不應求。
馬特希茨讓“奧地利紅牛”走向全球
1944年,馬特希茨出生在奧地利施蒂利亞州,1980年代,德國Blendax牙膏公司的銷售人員馬特希茨(Dietrich Mateschitz)到泰國出差,一下飛機就被時差搞得沒了工作狀態(tài)。他發(fā)現當地的人力車夫喝一種名叫Krating Daeng的飲料,于是也到藥店里買了這種飲料,喝過之后疲憊果然一掃而光。
隨后,他了解到一些亞洲稱作“滋補性飲料”的產品在遠東各國深受歡迎。于是,他漸漸形成了將這種功能飲料推向亞洲以外市場的想法。馬特希茨馬上行動起來,找到了“Krating Daeng”的創(chuàng)始人許書標,提出進行合作將“紅牛”推向全球。1984年,許書標與馬特希茨各自出資50萬美元成立公司,兩人分別持有公司49%的股票,剩下的2%由許書標的兒子許書恩(Chalerm Yoovidhya)擁有,而且決定由馬特希茨實際運營公司。于是,“紅牛股份有限公司”(Red Bull GmbH,下文簡稱“奧地利紅牛”)在奧地利正式成立。
1987年,一款全新的功能飲料“Red Bull Energy Drink”出現在奧地利。這不僅僅是推出了一種完全嶄新的產品,事實上也是開辟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產品類別。
1954年,嚴彬出生在中國山東一個貧窮的家庭,1970年初中畢業(yè)到河南林縣插隊,后來去了泰國。
1984年,嚴彬在泰國創(chuàng)辦了華彬集團,主營物業(yè)、旅游、國際貿易等。1995年12月,華彬集團與紅牛維他命飲料(泰國)有限公司、泰國天絲醫(yī)藥保健有限公司在中國合資成立了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擁有了“紅牛REDBULL”商標在中國的經營權。“補充體力、精力十足”、“渴了喝紅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紅牛”等廣告語開始廣為傳誦,“紅牛”品牌也為廣大中國消費者所熟知。雙方的合作,在最初的十幾年未見波折。
2012年,許書標病逝,其子許馨雄接班,2014年12月,許氏家族委托環(huán)球律師事務所對中國紅牛進行調查。2016年,中國紅牛的第二個十年授權結束。當年10月,泰國天絲正式向紅牛維他命發(fā)起商標侵權訴訟,要求停止使用“紅牛”品牌,稱合資公司的20年紅牛商標許可協(xié)議已到期,但華彬方則堅持約定合作期是50年,遠未到期。之后,雙方在經營期限、股權歸屬、“紅牛”商標等方面,在商業(yè)及法律領域展開拉鋸,纏斗數年。
焦點!20年還是50年
紅牛的商標之爭可以追溯至上個世紀。1984年,嚴彬在泰國創(chuàng)辦華彬集團,并于1995年與泰國紅牛、泰國天絲在中國合資成立了中國紅牛,擁有了紅牛商標在中國的經營權。
按照中國紅牛的說法,中泰雙方開始合作時,曾簽訂了一份“50年協(xié)議書”。其中第一條規(guī)定,只有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其他方在獲得書面許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銷售。第七條則注明,協(xié)議有效期50年。
此后,紅牛飲料的市場體量不斷擴大,作為其在中國的運營方,華彬集團借此成長為飲料巨頭,其實控人嚴彬的個人財富也不斷增長。
2018年10月,嚴彬以780億元的身家,在《胡潤百富榜》中排名第23位。
不過,紅牛在掀起造富盛宴的同時,也引發(fā)了一場品牌爭奪戰(zhàn)。在紅牛創(chuàng)始人許書標辭世的第4年,即2016年8月開始,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集團因紅牛系列商標產生糾紛,其爭議的焦點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還是50年。
7年時間里,泰國天絲和華彬集團從基層法院一路纏斗至最高法院,而“合作期限是20年還是50年”始終是雙方爭議的主線。
而最近,據多家媒體報道,在商標授權到期日之前,華彬集團方面就與泰國天絲就紅牛在國內的生產和紅牛商標在中國的歸屬權展開商討,但雙方在延長商標使用權一事上一直存在分歧。
“50年協(xié)議書”原本是一份有力的證據,但根據法院此前的判決書,中國紅牛在一審中曾提供了該協(xié)議書后又撤回,且一審、二審中均未提供原件。法院認為,即使有其他相關企業(yè)的確認函,協(xié)議書真實性依然存疑。這也成為了中國紅牛在2020年年底被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敗訴、紅牛系列商標歸屬確認為泰國天絲的關鍵因素之一。
一位商標代理行業(yè)人士表示,最高法院進行的終審判決,盡管程序上還會有再審的可能,但權限依然在最高法院。他認為,除非中國紅牛方面能夠出具新證據,證實“50年協(xié)議”被判定真實有效,要不然后續(xù)很難再翻案。
“紅牛產品下架,如果不是由生效的法律判決導致的,那么可能是由平臺自身要求的。一審判決不具有既判力和執(zhí)行力,不會強制要求中國紅牛停止生產和銷售。但是,一些平臺和商戶可能出于風險防范的考慮,主動清除了中國紅牛的產品,平臺有權要求下架涉嫌侵權的產品,以保護自身利益和消費者權益。”大成律師事務所侯海東律師分析說,這種行為并不違規(guī),平臺可以根據自身規(guī)定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使這一權利。一般來說,平臺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策略和風險控制,對入駐商家的商品進行審核、調整或者下架。但是,平臺也應當尊重商家的合法權益,不得濫用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中國紅牛認為平臺的行為構成違約或侵權,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生效判決,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左勝高表示,一審判決書在收到后15日內,相關當事人均沒有提起上訴或未按通知繳納上訴費的,則該判決書自當事人收到之日起的第16日正式發(fā)生法律效力。“如果主流線上線下渠道下架產品,則是根據一審判決書已經認定華彬構成侵權行為而做出的率先回應。一審已經認定構成侵權,平臺根據一審法院認定情況,提前要求下架是否合理一方面要看平臺規(guī)則的具體規(guī)定,另一方面,二審有可能維持一審判決,也有可能改判。”
此外,在此輪訴訟風波中,“生效判決”成為了華彬紅牛是否會被禁止生產銷售的重要因素。
“如果任何一方上訴,那么一審判決并非生效判決。”信之源律師事務所主任韓翔介紹說。
璞玉律師則提醒稱,雖然尚處于上訴期內的一審判決屬于效力待定的判決,但其判決內容仍具有一定的法律意義,一是如果二審維持原判,在二審審理期間侵權人繼續(xù)實施侵權行為的,對該部分損失仍然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產品的下架是在二審審理期間比較穩(wěn)妥的作法。”
那只“牛”將會是最后的贏家?
針對有報道稱,包括京東、天貓、中石油、中石化、沃爾瑪等在內的主流渠道都已經全面下架了侵權商品“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說法,華彬方面表示,這是相關水軍對中國紅牛的造謠抹黑。
記者在線上及線下部分平臺、渠道查閱發(fā)現,目前華彬紅牛線上、線下仍有私人店鋪、超市、藥店依然正常有銷售,但并未看到品牌自身官方店鋪。
對此,有經銷華彬紅牛的業(yè)內人士表示,“華彬工廠全部正常生產。”
該經銷商還向媒體展示了一份華彬紅牛法律事務部在4月21日向其出示的蓋有公章的的最新情況說明文件,隨后記者以該文件向華彬方面求證,其表示文件屬實,是給分公司的說明。
據文件顯示,華彬方面認為,吉林高院一審判決作出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該判決未考慮前海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的《50年協(xié)議書》第一條有效的判決,進而未考慮《50年協(xié)議書》對不侵權答辯的證明作用。吉林高院一審判決未涉及湖北紅牛等提交的《50年協(xié)議書》司法鑒定意見等重要證據,并在判決中認為《50年協(xié)議書》要么沒有原件,要么真實性存疑,屬于重大事實認定錯誤,其作出的構成侵權的判決結果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
爭,這種劍拔弩張的爭斗還將持續(xù)?可是這樣爭下去,誰會是最終的贏家呢?
“商業(yè)領域的對峙,從來沒有真正的贏家。”鄭州大學教授王剛偉這樣說。
中泰紅牛之爭進入第7年,中國市場上出現了多種紅牛產品共存的怪象,導致紅牛品牌受損,經銷商渠道和消費者深受其害。
據天眼查App顯示,報道中提到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紅牛飲料銷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均為華彬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華彬集團法定代表人為中國紅牛之父女兒嚴丹驊,由華彬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持股,2014年,華彬集團陸續(xù)引入并研發(fā)高端健康飲品,包括天然椰子水品牌唯他可可、天然水品牌VOSS芙絲以及新型配方的能量飲料品牌“戰(zhàn)馬”等產品。
對外投資信息顯示,該公司投資的18家企業(yè)中16家為存續(xù)狀態(tài),包括廣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紅牛維他命飲料(湖北)有限公司等公司。風險信息顯示,華彬集團多家控股公司存在多起商標、知識產權糾紛。
就在中國紅牛、泰國天絲紅牛、奧地利紅牛產品在爭斗的幾年間,中國能量飲料市場早已風云突變。東鵬特飲、樂虎等品牌趁勢崛起,元氣森林等新興品牌也在蠶食紅牛的市場份額。
歐睿國際的數據顯示,中國紅牛市場份額從2012年的82.1%降至2021年的53.3%,而東鵬特飲、體質能量和樂虎等市占率持續(xù)增長,其中,東鵬特飲從2012年的4.7%增至2021年的16.7%。
據知產信息顯示,目前,泰國天絲醫(yī)藥保健有限公司已申請注冊多個“紅牛”“REDBULL”等紅牛相關文字和logo商標,國際分類涉及廣告銷售、方便食品等,當前商標狀態(tài)多為已注冊。同時,泰國天絲也加快在華深度布局,2019年起,泰國天絲在中國市場先后推出紅牛安奈吉、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紅牛維生素牛磺酸飲料以及紅牛維生素能量飲料等4款產品,而上述產品的包裝和口味與中國紅牛的產品非常相似。
對此,中國紅牛曾發(fā)布聲明,要求泰國天絲及代理商、經銷商,停止侵權。即便如此,泰國天絲還是陸續(xù)在中國境內布局產能,嘗試擴大市場。
在泰國天絲發(fā)起的一系列訴訟的影響下,中國紅牛的銷售渠道受到了嚴格限制。記者注意到,目前在天貓、京東等渠道,已經無法找到中國紅牛所銷售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的身影。
中國紅牛銷售增速也開始放緩。根據華彬集團披露的數據,2021年,中國紅牛訂單額鎖定218億元,交貨額221億元,同比增長4%。2022年,華彬集團全年總銷售額為215.38億元,但并未單獨披露紅牛產品銷售狀況。
華彬集團推出了“戰(zhàn)馬”品牌作為紅牛系列產品的替代,但目前來看,收效甚微。歐睿國際的數據顯示,2021年,戰(zhàn)馬的市占率僅為3.1%。
針對這種情況,王剛偉說:“這種公開的、無休止的品牌爭斗讓消費者生厭,現在功能飲料的可選項很多,未來無論是中國紅牛、還是泰國天絲紅牛,如果再這樣爭斗下去,只會被消費者逐漸拋棄。”
正觀新聞綜合:中國基金報、財經網、時代財經、快科技、新華社等
統(tǒng)籌:劉書芝 編輯:樊無敵 版權聲明本稿件為獨家原創(chuàng),版權為鄭州報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正觀新聞)所有,轉載或者引用請注明來源及作者,如有違反,依法保留追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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