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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開“電子煙”罰單
本報訊(宋瓊芳 顧泳)為貫徹《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2月6日起,松江區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衛監、公安、文旅等部門,開展為期兩周的電子煙專項執法行動。本次行動中,衛監部門對在禁煙場所吸電子煙的個人及未履行禁煙義務的場所作出行政處罰,共計4400元。這是本市首開“電子煙”罰單。
專項執法行動執法人員通過現場執法和監控探頭調閱的模式,集中人力開展駐點巡查,實現現場巡查、違法查處和宣傳科普的閉環監管效果。
(來源:解放日報)
關鍵詞: 執法行動 解放日報 執法人員 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