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天津知識產權法庭發布中英雙語《司法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白皮書》和集中管轄的技術類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據了解,天津知識產權法庭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職,截至今年3月31日,共受理技術類案件1102件。案件類型除傳統領域外,芯片、納米、種子等關鍵核心技術與新領域新業態糾紛層出不窮。天津知識產權法庭立足實際,努力提升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國際化水平,保護創新主體合法權益,激發全民發明創造熱情,強化司法保障科技創新職能。
首例涉外專利侵權案
天津知識產權法庭堅持依法平等保護中外高新技術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科技創新企業核心競爭力,營造良好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在一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原告系法國知名童車生產商,擁有一種“可折疊嬰兒車”的發明專利,三被告為侵權產品生產、銷售、出口代理企業,未經許可便私自產銷該款嬰兒車。法院在綜合考慮本案侵權情節及相關證據的基礎上,認定被告嬰兒車生產企業惡意侵權且情節嚴重,法院判決其承擔原告損失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額。
以案說法
本案系全國首例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涉外專利侵權案,將倡導已久的懲罰性賠償司法政策率先成功運用到知識產權司法實踐中,明確了懲罰性賠償適用的裁判要旨,在懲罰性賠償裁判規則適用條件和數額計算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義。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本案的審理充分彰顯了嚴厲打擊惡意侵權的司法態度和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堅定決心。
冒名產銷種子成被告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不僅事關國家糧食安全,也是全面推行鄉村振興戰略的要求。在另一起案例中,行政執法機關曾對某農資經營部以“濟麥22”麥種冒充“輪選310”麥種進行銷售假種子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原告公司認為,該農資經營部的經營者尚某某銷售的種子實際為“濟麥22”,該批種子系尚某某從被告公司購進,故起訴被告公司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濟麥22”品種構成侵權。為充分查明案件事實,法院走訪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調取了相關卷宗,結合各方證據,還原了被告公司與尚某某的交易過程。涉案種子系被告公司生產、銷售,經DNA指紋譜帶數據檢測,涉案種子與“濟麥22”品種構成相似。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經過法院的調解,被告公司對其行為的性質和后果有了明確的認識,認可對原告公司所造成的損失。最終,雙方握手言和,并就進一步的合作達成協議。本案以撤訴方式結案。
以案說法
本案是我市首例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該案涉及種子“套牌”行為,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品種權案件。法院準確查清案件事實,合理分配舉證責任,高效化解矛盾,充分保障了植物新品種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調解工作不僅規范了種業知識產權秩序,還促成了雙方達成進一步商業合作,實現了互利共贏。(李倩)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