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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深圳施行積分入戶最新辦法,有效期五年。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見義勇為情況、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區域發展規劃所主任、經濟學博士后黃睿表示:“這次新增的調整,除了對過往政策在執行過程里面的一些問題進行優化以外,最突出的一個特征是個人公共信用在社會管理功能上面的強化,比如它增加了見義勇為的積分加分,增加了對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這些正向和負向的個人公共信用的指標,對將來在規范市民的行為方面,會有較好的引導作用。”
此外,黃睿認為:“這次深圳實施積分入戶新辦法,是充分評估自身在交通、教育、住房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承載能力基礎之上,再次釋放出來歡迎人口流入的一個強烈政策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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