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公布。《通知》對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加分項予以進一步規范完善。
(資料圖)
保留的加分項目:
1.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完善的加分項目:
1.少數民族考生。考生須具有杭州市民族鄉、民族村戶籍,并在該民族鄉、民族村配套的公辦學校完整接受義務教育;此加分項目保留至2026年。
2.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考生為初中就讀期間隨國(境)外留學的家長在國(境)外連續生活360天(含)以上。
3.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為港澳永久居民。
取消的加分項目:外籍華人的子女。
《通知》還明確,保留和完善后的各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保持不變,本政策自2023年中考起實施。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參照實施,具體由各區、縣、市研究決定。
?
統籌:王長善 編輯:孫露青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