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任免名單
(資料圖)
(2023年4月27日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康紅陽為鄭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楊振茂為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宋少丹為鄭州市統計局局長;
李慧芳為鄭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李新鋒為鄭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長。
任命:
劉學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李俊陽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孫瑾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趙宜勇、張振紅、汪濤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崔亞東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劉冰泉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俊陽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蘇占卿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心法庭庭長職務;
孫瑾、趙宜勇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張振紅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心法庭副庭長職務;
汪濤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心法庭副庭長職務;
楊軍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
劉煜偉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訴訟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劉沛佩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
孫恒、楊麗娜、馬鄢君為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戶暢、張寧、常裕琪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韓龍、李金鳳、代欣、王明、趙聲、邢維菁、羅超、錢亞杰為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范俊的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馬玉東的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學義、孫建勛、劉遠榮、房偉的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
房偉為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免去:
劉冰的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統籌:王長善 編輯:程綺航 版權聲明本稿件為獨家原創,版權為鄭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正觀新聞)所有,轉載或者引用請注明來源及作者,如有違反,依法保留追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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