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網站5月4日消息,今年5月1日起施行《黃山風景區直播導游員激勵辦法(試行)》。
其中明確,直播導游員每半年在黃山風景區開展直播活動不少于50天、100小時,或觀看量不少于100萬人次;每人每半年可享受50次導游房(床位)住宿優待,年度優秀直播導游員和新秀直播導游員,每半年可享受100次導游房(床位)住宿優待。
該《辦法》所稱的直播導游員,指的是持有導游證、來景區開展新媒體直播,并在景區黨工委宣傳部申領直播導游員證的人員。
(相關資料圖)
黃山風景區直播導游員采取個人申報、景區審核制,實行動態管理。景區根據導游主播賬號粉絲量及在黃山風景區的直播天數、觀看量、工作支持度等情況,每半年審核一次,并發放直播導游員證。
直播導游員不得在狹窄路段或擁擠景點長時間直播,以免影響其他游客正常通行、觀景。
直播導游員在景區開展直播活動,景區酒店(獅林大酒店、西海飯店、排云型旅酒店、白云賓館、玉屏樓賓館)免費提供簡餐或員工餐。
直播導游員在景區開展直播活動,每人每半年可享受50次導游房(床位)住宿優待,其中:西海飯店15次,獅林大酒店、排云型旅酒店、白云賓館各10次,玉屏樓賓館5次。
年度優秀直播導游員和新秀直播導游員,每半年可享受100次導游房(床位)住宿優待,其中:西海飯店30次,獅林大酒店、排云型旅酒店、白云賓館各20次,玉屏樓賓館10次。
直播導游員應為入住酒店宣傳推廣提供積極支持,在直播或視頻作品中以話題帶入或直接推介等形式宣傳入住酒店。
直播導游員出現下列情況的,視情核減或取消相應保障及獎勵:(1)每半年來黃山風景區直播天數、觀看量不達標的;(2)轉借直播導游員證的;(3)直播內容出現嚴重錯誤或不實,引發較大負面輿情,嚴重損害黃山形象的;(4)不服從綜合執法部門現場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5)其他嚴重違規情形。
統籌:王長善 編輯:王亞平 版權聲明本稿件為獨家原創,版權為鄭州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正觀新聞)所有,轉載或者引用請注明來源及作者,如有違反,依法保留追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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