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清洗或車身外表有明顯污跡、灰塵或泥土,車頂有積塵的;輪胎、擋板、底盤沾帶泥土的;不得在巧家縣城區道路上行駛。”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縣多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臟車出入城綜合治理的通告》,引發網友熱議。
3月31日,巧家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稱,此前巧家縣空氣質量曾因排名倒數而被點名通報,此次根據縣政府要求更新公告,是為了城區的空氣質量、市容環境。目前,當地已刪除這份《通告》。
當地設點檢查“臟車” 來源:巧家黨建網
(資料圖片)
中國青年報:城市治理不需要這種“潔癖”
按當地執法部門工作人員的說法,2020年、2021年巧家縣空氣質量全省排名倒數,對入城臟車進行管控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空氣質量。然而,從生活常識出發,汽車揚塵是否足以將當地的空氣質量拉低到全省“墊底”的位置,恐怕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當地要精準施策,有必要先做好調查研究,論證下到底什么才是主要污染源。否則,嚴查“臟車”入城的做法就難以令人信服。直白點說,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的排放,建筑工地揚塵等可能對空氣污染影響更甚,怎么就輪到“臟車”背鍋了呢?這一缺乏充分論證的要求,落實到現實中,會徒增車主的養護成本,帶來大大小小的麻煩。人人都希望城市空氣越來越好,不必受到揚塵的困擾,但相關治理應該站得住腳、經得起論證,充分考慮到大家的感受。一些有違常識、太過“潔癖”的治理思路,該退場了。
澎湃新聞:出臺政策必須尊重常識、符合實際
這項規定的可行性其實非常脆弱,甚至有網友稱“如果免費洗車,我覺得無可厚非”,但這大概也很難執行:洗車畢竟要耽誤時間,著急辦事的人恐怕并不會買賬。大概考慮到這點,當地通知里搬出了多個部門來聯合執法,試圖形成一種震懾力。但再怎么強調震懾力,也很難脫離煙火人間的現實:熙熙攘攘的車輛,塵土飛揚的道路,行人的衣物尚免不了風塵仆仆,又怎么能保證車輛連污跡、灰塵都沒有呢?“禁止臟車入城”,以前不少地方出于創衛等目的也出臺過類似規定,至于執行效果如何,不得而知,卻大都免不了引發質疑。2021年,同樣針對某市“禁止臟車入城”的治理政策,@交通發布曾發文指出:涉及民生的公共政策應接地氣、可操作、可執行,如果不切實際,便難免引來非議。總之,良好的市容環境,大家都需要、都歡迎,但環境治理不能以犧牲群眾正常出行為代價,更不能層層加碼,出臺的政策必須尊重常識、符合實際,經得起群眾檢驗。
相關通告內容截圖 來源:巧家融媒體中心
極目新聞:認定標準與處罰條款于法無據
治理“臟車”,管住容易“拋、冒、滴、漏、撒、揚”的相關車輛,做到路面整潔,這是應有之義,無可厚非。“臟車”要不要洗,也沒有疑問。但治理“臟車”如果一刀切,就有點不問青紅皂白,實際執行中,也會因主觀判斷而走樣。就如前面所述的,什么情形下才叫“臟車”,這個認定標準本身就難以精準,也就不好落地,會引發操作上的困擾。可以倡導車主養成愛護車輛清潔的習慣,對容易“拋、冒、滴、漏、撒、揚”的相關車輛進行規范,也是有必要的。但對私家“臟車”,不聽勸的就要處罰,這個于法無據,因為車身臟不臟、輪胎是否可以帶泥,還真沒有哪條法規說不行,真不知處罰的底氣從何而來。目前,當地已刪除了此前發布的這份《通告》,也說明認識到“臟車不能進城”是名不正則言不順。如何讓相關規定更接地氣、更符合實際與群眾期待,就事關決策水平了。
東方網:禁止“臟車”入城也是一種權力任性
說到底,禁止“臟車”入城也是一種“權力任性”。試想,如果城市管理者能夠從實際出發,不妨多從渣土車、工程車入手,把“滴撒漏”作為治理重點,就完全可以管住管好城市道路的揚塵污染問題。比如:浙江省寧波市多年前就給渣土車、工程車開設了“專用通道”,不僅有效防治了城市道路的揚塵污染問題,而且也給渣土車、工程車提供了通行便利。此舉無疑值得巧家縣的借鑒和學習。城市治理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希望各地政府部門,尤其是城市管理者,在出臺一項城市治理措施時,不妨多些“綜合考慮”,少些“權力任性”,既要學會規范權利,又要注重城市治理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和人性化,避免“一刀切”式的管理,從而讓類似禁止“臟車”入城這樣的權利任性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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